发布时间:2022-05-05 浏览量:987次
有南宁网民在网上反映称,在罗村开设了20亩范围的帐篷营地,带动了当地经济,却被通知要拆除。
“我在罗村开设了20亩范围的帐篷营地,希望带动乡村经济,在开设前咨询了各相关部门(国土、林业)因不涉及混凝土建设,只是在草地搭建帐篷,各部门都没有给出相关意见和手续流程,而告知随便搭几个篷布并不需要报建或审批。目前已成为南宁著名网红点,村里的阿姨几乎都到此上班工作,提供了多个高收入(月入5000以上)的就业岗位。但开设后至今开始面临各部门的联合执法,面临各项各样的拆除,非常苦恼。我希望以振兴乡村的方式,去提供罗村更多的高收入就业岗位、罗村的知名度、带动罗村的各方面经济效益与人流量。希望领导能够给予支持和指点方向。”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4月26日回复称,经核查,该网民在罗村投资的帐篷营地,位于罗村水库周边部分土地属于林地、水库水面及离水岸线水库保护范围内,未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水土保持、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等相关手续,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存在破坏森林、造成水土流失、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等情形,在水面及离水岸线水库保护范围内设置露营帐篷营地同时也存在落水等安全隐患。
贯彻水土保持政策和法规,是现阶段的重点工作,在水库保护范围内的任何项目一旦达到了一定规模,就有可能会导致水土流失以及其他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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